凌云采购 凌云所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为实现律所总所与15****分所之间视频会议现场连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现就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示,诚邀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应答,同时欢迎所内**积极推荐介绍,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
二、项目名称
****视频会议系统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含15****分所)
三、主体要求
响应供应商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和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允许经营且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
(二)具备项目执行经验,****公司。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五)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供应商需根据最终合同金额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提交材料清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或缴纳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2022年度以来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指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业绩)。
(六)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联系方式(手机)及授权委托书。
(八)相关产品推荐及报价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对前述资料提供有疑问,由****进行解释和答疑。
五、提交要求
请各位供应商于2024年5月22日17:00前,将第四条所提及的材料进行整理胶装后,提交至**省**市**区前福路229号**大厦17楼。
六、采购单位最终选定
****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沟通面谈,最终向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87****7142
联系/提交地址:**省**市**区前福路229号**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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