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平资矿采出字[202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征收办法》《自然**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策规定,****政府同意,****委托****对K2024-01号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K2024-01号采矿权:**县**小镇地热水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市**县**镇何家坪村
面积:2.56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编号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带) | |
X | Y | |
1 | ****328.63 | ****9317.68 |
2 | ****983.29 | ****7755.38 |
3 | ****545.57 | ****7410.05 |
4 | ****890.92 | ****8972.33 |
查明可开采量为21.9万立方米/年,水温47℃。
该采矿权挂牌起始价:76.8万元,加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首次出让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三项内容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市**区望台巷6号
(二)交易平台:
名称:****
地址:**市**区兴北路140号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7.纳入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
8.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7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7日23时59分59秒止。
2.报名方式
(1)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7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www.****.cn)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3时59分59秒。经审查,竞买人按照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竞买条件的,将于2024年6月17日23时59分59秒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获取《出让文件》。2024年5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7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网址:www.****.cn),在网站首页的“公共**配置信息”中“矿业权出让”栏目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4)竞买人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5)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6)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第4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栏目“信用中国(**)”子网页“信用服务”栏目查询。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7日23时59分59秒。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表》,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6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1日23时59分59秒止。
2.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30分00秒开始。
3.竞买人可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土地矿权交易系统(网址:http://47.****.186:1010/a/login)进行报价。
4.具体摘牌时间与竞价规则详见《出让文件》。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候选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同时,****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扣除保证金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网站、****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竞得人须在竞得结果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市级公共**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成交价,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同时,****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扣除保证金之外的部分,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七、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需按照《****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清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确定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八、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九、风险提示与现场踏勘
矿产**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竞得后因其他原因无法进场开采,责任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3.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4.开发利用矿产**要符合《**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25)》《**小镇建设规划》和《泾****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地方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勘查开发步伐。
5.采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
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6.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7.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8.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9.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政府。
10.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保证金经济风险。
1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返回保证金、在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扣除保证金之外的部分作出行政决定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法院强制执行等)。
12.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或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如下行为的,视为违约,并按照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同时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将取消竞得资格;
(二)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日之内未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交易终止;
(三)竞得人未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付清采矿权出让收益,按逾期天数收取滞纳金;
(四)若采矿权出让收益限定付清之日起逾期60日仍未付清的,将取消竞得人成交资格。
十二、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竞得人****公司**油田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后,方可开发利用地热**。
十三、竞买保证金事宜
(一)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于2024年6月 17日23时59分59秒前按照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76.8万元。
****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凭****书面通知到****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在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通知到****办理保证金转采矿权出让收益手续。
(二)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西景园支行
银行帐号:以系统获取到的保证金交款账号为准
十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挂牌出让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名称:****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933-****771
交易平台名称:****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93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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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