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电局:
报来的《**供电局关于35kV关口输变电工程项目变更核准的请示》(昭电规划〔2024〕33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变更申请报告进行评审。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和《****政府关于印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要求,依据《****能源局关于35千伏关口输变电工程等2个变更项目行业审查意见的复函》《****政府关于35kV关口输变电工程调整路径征求意见的回复》《****改革局关于35kV关****管理部门意见的复函》等相关支持文件及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就35kV关口输变电工程变更核准事项(项目代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线路工程变更为“本期从35kV关口变**2回35kV线路“π”接35kV绥板线,单回路架设,其中至110kV**变侧**线路长度约为11.107千米,至35kV板栗变侧**线路长度约为10.867千米,随**线路各架设1根36芯OPGW光缆;改造原35kV绥板线N0至N23段,长度约为9.687千米;**10kV线路1回,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约0.06千米”,投资调整为5171万元。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安全运营。
四、其他意见详见《35kV关口输变电工程变更申请报告评估报告》(中铭**咨〔2024〕0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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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