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新北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24-05-1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 |||||||||||||
公示名称 | ****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地上部分(大元路、新联路、**路、金融大道)及综合管廊工程子项目2桩基完整性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5月13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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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50 | 36.86 | 9.81 | 96.67 | |||||||||
2 | ******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50 | 37.43 | 8.23 | 95.66 | |||||||||
3 | **市市政****公司 | 50 | 35.43 | 7.85 | 93.28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陶华飞资质资格:粤高职证字第140****097200号
业绩:/
******检测中心有限公司914********900682K2874.443723(万元)详见投标文件公开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刘炳凯资质资格:230****096963
业绩:/
**市市政****公司914********876****3877.688924(万元)详见投标文件公开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吴永毅资质资格:140****097083
业绩:/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市**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688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 020-****6886 联系地址 **市**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18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21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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