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5-1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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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县顺达书香园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 段:第1至第2标段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日 期: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县顺达书香园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顺达书香园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2招标编号:****;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4-411322-04-01-800052; 2.4建设地点:**县吴府大道西侧、汉塘**侧; 2.5建设内容:小区供电工程、外网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电梯等。 2.6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第1、2标段:90日历天/标段。第3标段: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1标段:小区供电工程; 第2标段:外网工程、弱电智能化系统等; 第3标段:电梯采购与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投标文件承诺书为准); 3.1.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4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下载****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1.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以投标文件承诺书为准); 3.2.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2.4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下载****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3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3.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还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3.4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5需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下载****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https://ggzyjy.****.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四. 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缴纳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 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至2024年5月24日17:30。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1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 第2标段:捌万元整(¥80000.00); 第3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09:00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银行****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交易中心市****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603********1000584 行 号:320****00012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市****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时间)。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https://ggzyjy.****.cn)。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https://ggzyjy.****.cn)网站上同时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 地址:**县文化路东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2925 监管单位:****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176206 地址:**省**县县城育才路215号 电话:0377-****8595 招标人:**** 地址:**县释之路66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9****258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省**市**区****花园4号楼12层东北户 电 话:0375-****108/150****2589 2024年5月1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要求: (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随时更换。 (2)中标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未完成项目管理工作,如发现该项目经理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招标人将取消投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3)本工程严禁非法转包。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与投标费用1.9.1 投标人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2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本次招标不召开预备会。 1.10.2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3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公开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无);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以电子公告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认。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人的澄清以电子公告形式发放,已经发放,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请投标人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以电子公告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内容。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人的修改以电子公告形式发放,已经发放,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请投标人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项目经理承诺书;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 其他承诺书; (11)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中标人确定后,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未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4.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 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注:资格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且关键字迹清晰可辨,否则提供的资料视为无效材料; 3.6.3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县公共**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以及7.1定标方式规定的规则。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2)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时应审慎。因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表述歧义或逻辑错误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为否决投标的因素,投标人明显打字或排版错误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不予以否决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若通过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后的投标人有2家或2家以上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具有明显竞争性的则按优先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评标报告。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评审为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本合同主要条款为招标人和中标人拟签订合同的格式,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建设部****管理局共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此处略,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2017 —0201 )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2017 —0201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2017 —0201 ) (请各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所需清单) 第六章 图纸 (请各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所需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一、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范等) 二、招标人要求 1.材料使用: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中标人在材料进场前必须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采购和进场;如中标人未取得招标人书面认可就将材料进场,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定的施工合同,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工程分包:中标人如将本工程的部分(主体工程不得分包)向其他单位分包,必须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在取得招标人认可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定的施工合同。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不定期检查,向招标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如有分包,要做好总包管理工作,总包管理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标 段: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我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规定。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注:(按照招标公告要求附相关证明)。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拟投入**配备计划;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风险管理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带时标进度计划图)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注:可增表。
注: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部主要人员。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附扫描件)。 (二)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时间为2021年5月1日以来) 3、无行贿行为承诺 无行贿行为承诺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行为,我单位对此承诺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八、项目经理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郑重承诺: 中标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 1.将中标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交给招标人,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退还。 2.不得承担其他未完项目管理工作,如违背承诺,我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项目经理常驻工地,不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4.项目不擅自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变更的,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1)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2)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我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5)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6)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7)死亡; (8)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九、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 ****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中若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承诺书(1)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招标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对招标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分理解并全部同意没有任何异议,我方承认、理解和遵照执行本次招标文件及有关组成文件的每一款要求,并放弃提出一切存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且我方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2)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 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胁迫他人投标(放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 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 (五)本单位不存在****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措施,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包或违 法分包中标项目。 ****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企业名称(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