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署申请对[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进行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调整前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石丰路红线宽度25米,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次干道;佳成路红线宽度20米,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支路。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和01-19地块,均位于GX02更新单元,单元建设指标整体控制,各地块具体指标如下:
01-16地块用地面积为480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公共厕所、****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站、室外固定避难场所”,备注为“现状保留”。
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74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
01-18地块用地面积为538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幼儿园(18班)” ,备注为“规划”。
01-19地块用地面积为528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肉菜市场”,备注为“规划”。
二、法定图则调整后情况
(一)道路调整
石丰路和佳成路道路红线避开现状不可移动文物(朱古石炮楼),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等级等均保持不变。
(二)地块调整
结合调整后的道路红线,在保持公共利益用地不减少的前提下,对涉及用地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地块规划调整如下:
01-16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2018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01-17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7494平方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01-18地块拆分为01-18-01、01-18-02、01-18-03、01-18-04和01-18-05五个地块。其中,01-18-01地块用地面积为538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幼儿园(18班)”;01-18-02地块用地面积为6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01-18-03地块用地面积为54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01-18-04地块用地面积为33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文化遗产用地(GIC8),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朱古石炮楼”,备注为“现状保留”;01-18-05地块用地面积为509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
01-19地块拆分为01-19-01和01-19-02两个地块。其中01-19-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425平方米;01-19-02地块用地面积为31407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肉菜市场”。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办事处
地址:**市**区**街道**路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五清路以南、将军路以西
(二)网上展示
1.******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
2.**市规****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三)**商报
四、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6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1006室,蔡工;联系电话:0755-****2287;并在信封上注明“[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规划调整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iuzhc@pnr.****.cn,邮件标题请按“[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01-16、01-17、01-18、01-19地块规划调整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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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8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