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立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0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县立新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 工程地点:**市**县;
3.项目内容: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对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设计、施工全过程监控并负责平行检测(平行检测费用包含在监理费内),主要包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等。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0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加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章果,身份证号码:430********9254830。
五、签约酬金
1、监理费计算方法与金额:
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金额小写:343500.00元
大写: 叁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 。
2、支付方式:
监理合同双方签章后由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第一次在联合体进场三个月内付酬金30%,计:壹拾贰万贰仟壹佰元整(小写: 122100元);第二次在主体完工后付酬金40 %,计: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 162800元),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一月内全部无息结清
按月支付,第一次在联合体进场三个月内付酬金30%,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付酬金4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后一月内全部无息结清。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4年5月13日。
2. 订立地点:**市**县。
3. 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监管部门执 1 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公司香樟路支行账号: 账号:800********8013
电话: 电话:0731-****3223
传真: 传真:0731-****322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