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信息分类:公示公告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3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27-****644 189****2230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636600
2024年5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水库工程 | 南环审〔2024〕10号 | 2024年5月20日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