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6-8楼
250605.00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租金不含管理费、水电费,第四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第五至第六年不递增。 | ||
详见租赁合同。 |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市**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6-8楼 | 标的所在区域**区 | |
房产 | 出租用途办公 | |
3797.04 平方米 | 租赁期限6 年 | |
出租标的包括**区人民北路668号蓝宝石大厦6楼自编之1至20号房(面积1404.68 m2)、 **区人民北路668号7楼自编之1至20号房(面积1404.68 m2)、 **区人民北路668号8楼自编之1至14号房(面积987.68m2),合计建筑面积为3797.04㎡。 承租方应确保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对租赁物业做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租赁物业的现状,并愿意以签约时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情况)承租出租标的。并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不因合同无效、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追究出租方责任。 | ||
装修期为6个月。装修期为固定期限,无论因何种原因,装修期不予顺延。装修期内承租方需承担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垃圾费等其他费用。 | ||
交通便利,可注册办公 | ||
房地产权证书 |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33983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33985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33986号 | ||
1404.68m2、1404.68m2、1404.68m2 | ||
办公 | ||
**** | ||
是 |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4-05-31 |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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