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季度安全咨询服务(第二次)(CQS24C0021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季度安全咨询服务(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亭镇春锦路253号
中标(成交)金额: 1,991,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季度安全咨询服务 | 本次项目包括**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市轨道交通季度安全咨询两个部分。 | (1)**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最终成果:包括《**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各专业组《评估细则》、各专业组《评估报告》及《**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 (2)**市轨道交通5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最终成果:包括《**市轨道交通5号线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各专业组《评估细则》、各专业组《评估报告》及《**市轨道交通5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 (3)**市轨道交通国博线运营安全评估最终成果:包括《**市轨道交通国博线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各专业组《评估细则》、各专业组《评估报告》及《**市轨道交通国博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 (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信息系统:对既有安全评估系统的框架、内容、界面进行更新完善;将今年评估的各线路基本信息、隐患记录、问题整改等相关信息录入并进行维护管理。 (5)季度安全咨询每次检查完成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检查结果报告等成果资料,应包含检查发现问题台账、相关建议措施等内容;并于第四季度安全咨询工作完成后,提交《年度安全咨询报告》,对年度安全检查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发现问题台账须由相关专家签字确认。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板块:根据最新检查要求,对既有安全评估系统的框架、内容、界面进行更新完善;在建成的安全检查板块中,将今年安全检查基本信息、问题整改等相关信息录入并进行维护管理。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执行。 | 按照《****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等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1:曾永忠,王晓燕,曾艳,陈海双,陈荣(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采购文件为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22934.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 | 10 | 25.6 | 49.5 | 85.10 | 1 |
**上交协****公司 | 9.96 | 21.2 | 27 | 58.16 | 2 |
**地铁运营****公司 | 9.99 | 21 | 14.5 | 45.49 | 3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曾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505
采购人地址:**市**区新南路1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游建伟、胡琳、况琳
代理机构电话:023-****8847 ****8852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建伟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47 ****8852
十一、附件
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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