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
****/******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公司****公司****公司车辆)现有工作用车保险服务即将到期,为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对车辆保险服务进行公开采购,车辆类别包括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
(2)采购内容:针对我司46辆车辆采购保险服务,保险种类为交强险、车船税、车损险(含自燃险、盗抢险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座位险(5万/座)。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清单中单项限价金额为1年保费,均包含以上保险种类费用。
联系人:刘科余 186****8320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采用“1+1”模式,即双方先签订1年服务协议,次年根据上年度服务评价情况进行续签。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6380元,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 6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折算后的含税价格,评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报价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有抵扣要求的采购项目,按附录比价)。
3.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法,由供应商包干使用。
4.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总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供应商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且通过采购人认可后,在车辆投保完成后可向采购人申请费用结算,采购人需在申请后的28天内完成审批,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供应商重新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完成审批或视为被同意的,自该日起 14 天内,采购人将应付款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100%,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采购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详见附件2:合同模板。
5.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5.1请于 2024 年5 月22日15时 00分(**时间)前,****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如采购交易平台报价与响应报价函报价不一致,以平台报价为准。
5.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报价函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报价函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3**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等详见****中心**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7969,技术支持QQ:****550877)。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2****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