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中心综合体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我单位按程序组织规划及建筑专家进行了评审,按专家意见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规划许可之前,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县**镇**村。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5533公顷(其中:二类住宅用地面积2.1495公顷,商业用地面积0.403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56,建筑密度19.77%,绿地率35.15%,建筑总体高度53.9米(17F)。商业用地容积率3.35,建筑密度39.91%,绿地率20.11%,建筑总体高度55.80米(11F)。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本期建设****酒店,主要建设内容为1#楼(17F)、2#楼(17F)、3#楼(17F)、5#楼(17F)、6#楼(17F)、8#楼(16F)为住宅,9#楼(11F)为商业;住宅**总建筑面积70000.1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55060.8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4939.29平方米,其主要建筑物为6栋楼及地下车库,共有399户,机动车停车位448辆。酒店**总建筑面积15429.1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3545.3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883.83平方米,其主要建筑物为1栋楼,机动车停车位48辆。
公示时间:7天,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3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县二号统办楼708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单位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县二号统办楼708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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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