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一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10:3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779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路1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3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779 |
项目概况 |
99%磷酸二氢钾、含氨基酸水溶肥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SJZ2024-002
项目名称:**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一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
采购需求:**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一批)项目,用于支持槐阳镇,南因镇、**镇、北褚镇、赵同乡、苏阳乡等17.6万亩麦田调控转壮,采购预算85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指本次货物采购中,全部货物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厂家提供所投肥料产品《中华人民**国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代理商提供所投肥料产品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国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加密HBT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专家“盲抽”****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中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实现专家“盲抽”。(2)项目“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访问http://www.****.cn/,点击“交易平台”,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0701”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3、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新版]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及“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文件。下载路径:**公共**交易网(http://www.****.cn/),进入“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327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文件和关注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4、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进行远程解密,****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开标操作手册。5、根据《**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和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路101号
联系方式:0311-****8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
联系方式:0311-****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田
电 话:0311-****779
九、附件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