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集团厂区雨污分流工程
林海集团厂区雨污分流工程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5-20 13:12
项目编号: XZP202****000132
项目名称: 林海集团厂区雨污分流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林海集团厂区雨污分流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5.68873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招标控制价:956887.31元。 |
范围 | 林海集团厂区雨污分流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或其**站、**站、**站、**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注:第3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4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业绩要求:承担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含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有效期自 2021年5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5-20 08:30 至 2024-05-27 17:30 |
获取方式 | 1 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每日 8:30 时至 17:30 时(**时间,下同); 2地点:****四楼(**市**区青年北路25号); 3方式一: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现场获取; 4方式二:将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扫描,微信领取,微信号:150****5550;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5-31 14:0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5-31 14:00 |
开标地点 | ****1楼开标室(**市**区青年北路25号) |
其他
1.招标条件 ****集团厂区雨污分流工程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团厂区内。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林海集团厂区雨污分流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的全部内容)。 招标控制价:956887.31元。 4.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50%,排水许可证办理完毕且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缺陷责任期2年)。付款前施工单位需先开据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的增值税发票)。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4时00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迎春西路19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2****92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青年北路25号第五层
联系人:许晅
电话:150****5550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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