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递交时间:2024-05-20 11:25
****001Z02 |
无要求 |
2024-06-05 09:00:00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5 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150,000元 人民币 |
8,034,984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4-06-05 09:00:00 |
无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格式,十七、其他资格材料(如有)(格式)增加“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内容如下: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 7 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单位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4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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