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的委托,****医院****中心****中心)项目室外给水工程进行询比(文件)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询比(文件)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5月17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12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二、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401.26元;
项目经理:许艳娜(豫 241****47253)
技术负责人:杨拥军(C202********900001383);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597.09元;
项目经理:张国臣(豫 241****54865)
技术负责人:王衫衫(C202********10270012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124.90元;
项目经理:王**(豫 241****89357)
技术负责人:崔均超(C089********065);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公司验收标准并保证移交。
三、废标情况
无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392-****553
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66****8857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监督电话:039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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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