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7日,我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等要求,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医院由****投资建设,****委员会****医院。医院租****办事处榨木社区张家巷149号(原榨木村10组)一栋7层楼房,通过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从事医疗服务,编制床位80张,实际开设28张。医院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约2000m2。医院设置有急诊、内科、外科、妇科、肾内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配备专业的医疗仪器设备及辅助供水、供电、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建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医院于2016年7月委托****编制了 ****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6年10月,****保护局以《****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利环审[2016]62号)对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0年7月,医院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目前,各类设备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24万元,占总投资的4.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地点、主要工艺、原辅材料消耗与环评一致,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变动为:1、环评阶段预计编制床位50张,实际建设过程中编制床位80张,实际开设28张,床位数减少。2、环评阶段预计使用亚氯酸钠、盐酸负压反应生成二氧化氯消毒,实际建设过程中采用更加安全的二氧化氯消毒粉剂配置二氧化氯溶液消毒。3、****处理站恶臭密闭收集吸附,生物和化学法除臭后高空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污水处理池加盖封闭处理,污水量较小,恶臭污染小,根据实际情况无需采用密闭收集吸附,生物和化学法除臭后高空排放等措施。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所涉及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医院废水采用 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由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江,对清江水质影响小。
(二)废气
医院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散发的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进出车辆尾气。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处理池加盖封闭,且污水处理量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量很小;项目地面停车位分散,周边通风条件好,就诊车辆主要为小型车,进出车辆排放的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总碳氢化合物等,为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小;****医院安装的双电源同时停电时才会启动,实际运营时间很少,产生废气少。医院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进出车辆、各类风机、泵类。其中泵类布置在设备房内,设备通过弹性连接、减震隔声、交通警示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对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医院已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临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州蓝坤****公司统一处理。****医院楼道内设置分类垃圾桶,及时清理,交环卫处理;****处理站污泥产生量小,暂未清掏,后期产生后及时清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处理站总排污口PH、氨氮、COD、悬浮物、动植物油、BOD5、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等监测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
(二)噪声
厂界东侧、西侧、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北侧边界外最近居民点处声环境质量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医院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项目运营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验收期间未发现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情形,本项目基本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类管理台账;
2、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妥善处置医疗废物;
3、落实好自行监测相关工作。
七、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办事处榨木社区张家巷149号(原榨木村10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6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58****5222;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