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菊池村文旅休闲体验区出租实施方案
为更好****基地,发展乡村旅游,打造特色文化阵地和新型农村集体经营模式,增加集体收益和村民收入,结合我村实际,****基地进行整合改造,打造文旅休闲体验区,打造后进行出租经营,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内容:
1、村集体将8份休闲憩息区,从菊池潭北侧起,自南至北每份面积60-120平方米,进行出租。
2、休闲憩息区投标信息
第一份:面积8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7800元。
第二份:面积12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7800元。
第三份:面积12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7800元。
第四份:面积12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7800元。
第五份:面积12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7800元。
第六份:面积10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5800元。
第七份:面积14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7800元。
第八份:面积120平方米,标金底价每年人民币5800元。
二、实施期限
1、出租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9年5月29日
2、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24日
3、现场公开招投标时间:2024年5月26日
三、实施方式:
村集体以经营性资产进行公开投标出租,每年每份租金5800元起,价高者得,中标者首次付第一年和第五年租金,其它每年5月收取当年度5月份至下一年度4月份承租金。
四、竞标方式
1、采用现场公开招投标,按标底报价起拍,拍得价高者为中标者,中标价不得低于底价。最高报价相同时,以现场抓阄确定中标者。
2、该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开标地址在村办公楼。
3、中标者需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实施主体责任
1、承租期限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期限,承租金须按时交清,否则视为违约。
2、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此进行非法或违规活动,未经村同意,不得在承租地上进行搭建、扩建和改建,一经发现,村集体有权收回承租地,没收搭建物,租金不予退回。
3、承租期间及承租期满后,村集体投资的地上搭建物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其他设施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期满前一个月内,承租方应自行回收,期满后未回收的,所有设施归村集体所有。
4、水费、电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每月抄表后,应在当月5日前及时缴纳。
六、本实施方案上报上级审批同意后,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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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