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膏(弋阳)有限公司FU及沸腾炉工序除尘系统优化、缓冲仓(备用)除尘器拆除、生物质原煤上料除尘器共用排气筒拆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0
项目名称 | ****FU及沸腾炉工序除尘系统优化、缓冲仓(备用)除尘器拆除、生物质原煤上料除尘器共用排气筒拆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弋****园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2390.49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京明 |
联系人 | 贺文 | 联系电话 | 132****0655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1.7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5-3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合并除尘设施,减少废气排放口 随着生产技术的更新迭代,我公司现有FU工序和沸腾炉工序中的两台小型布袋除尘器使用年限较长,为了防止其故障影响环保生产,我们决定将原有的两台小型布袋除尘器替换为一台大型布袋除尘器,降低粉尘排放浓度。通过合并除尘器,减少一个废气排放口,简化了废气排放管理,便于控制废气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 二、缓冲仓(备用)除尘器拆除 环评报告表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经过煅烧的石膏由密闭管道送入缓冲仓(备用)、均化仓内。根据生产需要,公司决定不再使用缓冲仓工艺,煅烧的石膏直接进入均化仓。因此,我们不再使用缓冲仓(备用),该环节不再产生需除尘的废气,将原用于缓冲仓(备用)的除尘器拆除。这一改动旨在优化生产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同时,我们承诺在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标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生物质、原煤上料除尘器共用排气筒拆分 《中****管理部令 第10号》文件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我公司现有生物质、原煤上料各一台除尘器,废气管道合并后共用一根排气筒。根据上述文件,该生产环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需要拆分为二根单独排气筒,分别排放生物质上料废气和原煤上料废气,污染物种类及总量不会增加。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运输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承诺:**** 王京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京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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