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电泳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
联系科室:******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571
地址:****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电泳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以西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荣一****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建设路以西,本改建项目在****公司21#厂房内改建,总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将****一条铝氧化线改为2条电泳线及配套设施,形成年产电子产品金属零部件1200万件大件、4800万件小件的生产能力,主要为****公司配套服务,本项目于2024年3月14****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编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依托金恒镀业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处理厂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项目电泳线两侧封闭,中和废气采用顶部和槽边抽风加软帘的方式进行收集处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碱液喷淋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后废气经1根20m排气筒(DA007)排放;电泳废气采用顶部和槽边抽风加软帘的方式进行收集处理,电固化工序在电固化烘道内进行,进出口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废气,固化燃烧废气烤箱进出口分别设集气罩及固化炉上方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后废气经1根20m排气筒(DA008)排放。中和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电泳、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固化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浓度限值。
(3)噪声
新增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运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改建项目运营期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理;除胶渣、电泳槽渣、槽液底渣、溶剂废桶、废滤芯、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选址于****经济开发区,项目符合**市总体发展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