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镇2023****基地建设项目(5000平方米以上)水保持方案及验收编制 |
中标人名单
1 | 915********538352U | **** | 总价 | 人民币86000元 |
2 | ****0490MAAKF3L904 | **黔****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89000元 |
3 | 915********5972792 | **美****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88600元 |
**市乡镇2023****基地建设项目(5000平方米以上)水保持方案及验收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市乡镇2023****基地建设项目(5000平方米以上)水保持方案及验收编制已于2024年05月17日在****评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87.14
投标价格:860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涂朝素、高级工程师(黔特高221****000057)
第二中标候选人:**黔****公司
评审得分:85.19
投标价格:890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玉莲、高级工程师(黔特高191****980259)
第三中标候选人:**美****公司
评审得分:84.75
投标价格:886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高强、高级工程师(黔特高****000269)
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2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电话:0851-****7300) 投诉。
招标人:****(0851-****7300)
招标代理机构:**** (130****5533)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