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店镇镇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A3302260300023095001001]
项目名称: | 西店镇镇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ff****818d35bb84018ecbee974d0d47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西店镇**南路162号1-3(自主申报) | 地址:**省**市**县**街道兴工三路73号三楼(自主申报工改商) | ||||
联系人:张晓渊 | 联系人:**** | ||||
电话:151****5060 | 电话:187****7030 | ||||
标段(包)名称: | 西店镇镇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一期)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 | 标段(包)编号: | A330********23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关于西店镇镇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 咨询澄清修改公告(02) 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投标单位 兹通过(02)号澄清、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西店镇镇区污水零直排创建(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A330********23095001)的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P85投标函新增以下内容:“备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为准。”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P86投标函附录新增以下内容:“注: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以电子投标系统生成的投标函附录为准或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两者均可。”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次补充文件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于2024年5月22日14:00时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招标(代理)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日期:2024年5月20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县****办公室 | 电话: | 0574-****1813 | ||
信息来源: | **县公共**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4-05-20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