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活垃圾**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5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5月23日18时00分00秒
**市生活垃圾**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市生活垃圾**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炉渣回收处理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 |
1 | **** | 70元/吨 (人民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市****公司 | 70元/吨 (人民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公司 | 70元/吨 (人民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李云峰 | / |
2 | **市****公司 | 杨丽华 | / |
3 | ******公司 | 赵广林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市****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公司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电话:187****6720)。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3年。合同首期签1年,首期到期前30天,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表现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1年,每年依次进行续签直至3年合同期结束。如年度评审不合格,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再进行续签,如整改后还是不合格,招标人可终止**,另行确定其他炉渣处理单位。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镇**鸡****填埋场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87****67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陆世栋、谭霞
电话:177****8365、152****0212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