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市未来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庐发改审批字〔2023〕61号
关于同意变更**市未来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变更**市未来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的报告》(庐工字〔2023〕1号)收悉。我委于2022年5月26日以庐发改审批字〔2022〕171号文对该项目批准批复,****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本项目为**市未来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1511.42㎡(合约182.27亩),总建筑面积286325.31㎡,计容建筑面积270078.36㎡,不计容建筑面积16246.95㎡。地上建筑面积262094.49㎡,其中:标准厂房(羽绒服车间)72683.40㎡(4栋5F,3#、5#、6#、8#)、标准厂房(生物制药车间)59227.59㎡(7#5F+4F、8#5F)、标准厂房(装备制造车间)、32904.91㎡(4#4F+3F)、标准厂房(文化体育车间)36123.30㎡(2栋5F,1#、2#)、1#****中心10971.45㎡(1栋5F+3F)、2#****中心18575.10㎡(1栋8F+4F+5F)、****中心31304.29㎡(1栋18F,其中1F-4F为研发车间7603.70㎡,5F-18F为办公区域23700.59㎡)、大门及门卫304.45㎡。地下建筑面积16246.95㎡。容积率2.22;建筑密度41.97%,绿地率14.32%。货车停车位34辆、机动车停车位62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668个。包含所有建筑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道路、绿化、挡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总投资变更为100974.486万元,****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
其他批复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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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
**** 2023年2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