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负责实施的********中心改造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心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校园内(**市**区仓中西路520号)。
1.2.1工程编号:****
1.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3.1招标内容:********中心改造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中心改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4819.34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质量标准:合格。
1.8质保期:二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工程处理。
2.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4信誉要求:
2.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3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9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第2.4、2.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
3.2获取地点:**省**市**区范公路88****广场北楼F13层1315室。
3.3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或上述材料PDF格式电子版)现场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人:余工,180****9208(微信同号),联系邮箱:****@qq.com】。
3.4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15点00分。
4.2开标地点:****【**省**市**区范公路88****广场北楼F13层1315室】。
五、 其他说明
5.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其中现金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订立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
5.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七、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将同时在“****政府—政务公开—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发布的信息公告,补充公告、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8.1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仓中西路520号
联系人:周校长,198****3088
8.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范公路88****广场北楼F13层1315室。
联系人:余工,180****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