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将通过比****事务所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整理、收集形成证据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与清理往来账款的相关指导及咨询服务,从而确保我院清理往来款项工作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事务所清理往来款项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清理范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在内的往来款项,共98笔,针对本项目提供总体服务方案。
(二)收集往来账资料:收集与往来账相关的各种资料,如有关发票、客户对账单、银行对账单、收付款凭证等。
(三)核对往来账项:将收集到的往来账资料与会计系统中的往来账记录进行逐项核对。比对的内容包括账号、金额、日期、摘要等,并确认是否存在差异或错误。
(四)调整差异和纠错:对于核对中发现的差异和错误,提出调整和纠正建议,并在2024年6月20日前出具长期挂账往来款项清查报告。专门针对需要在2024年6月20日前出具往来款项清查报告专门工作方案及承诺。
(五)指导并协助单位进行清收、清欠工作,如函证、收集清理证据资料等。
****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经济鉴证报告。
(七)提供与清理往来款相关的其他服务,直至完成审计整改要求。
三、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的会计制度文件。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网上截图。
(五)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本单位注册); 在册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员工不少于5人。(人员证明材料须提供注册证)
(六)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公告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比选文件获取
(一)获取比选文件资格: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都必须符合,有任意一条不符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
(三)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发电子邮件至****@163.com申请比选文件。(1.电子邮件获取比选文件时一定要写清楚申请比选文件的项目名称。2.资格条件要求内容一并附到响应文件里即可。3.未收到电子比选文件的请电话咨询0351-****576)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_11:3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街道荣军南街11号,****行政办公楼215室;
(三)联系人:王艳 电话:0351-****576
六、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将所有内容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A4纸张统一用中文双面打印,软皮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每页都必须加盖公章)
3、参选单位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要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并注明“比选时启封”字样。
4、参加比选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后离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5、参选单位编制比选资料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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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