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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屠宰场****储备库建设项目(****)及《********屠宰场****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通国投发〔2024〕6号)收悉。参照**秋****公司关于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评估报告(秋季米工咨发〔2024〕147号),****屠宰场****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屠宰场****储备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碧玉镇石滩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牛羊屠宰及分割加工线、配套肉类应急物资冷库。年屠宰肉牛10000头,其中,定点屠宰牛5000头,屠宰与分割牛5000头(产冷鲜牛肉1235吨、牛副产品1430吨、牛皮5000张)。年屠宰肉羊150000只,其中,定点屠宰羊75000只,屠宰与分割羊75000只(产冷鲜羊肉1350吨、羊副产品1688吨、羊皮75000张)。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24.54亩,总建筑面积8912.70m2,其中:屠宰车间7241.50m2、辅助用房1465.28m2、洗消房102.96m2、烘干房102.96m2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总投资5312.7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799.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9.87万元、基本预备费252.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涉农整合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2025年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局2024年2月27日出具的《****屠宰场****储备库建设项目用地意见的函》(通自然**函〔2024〕34号)。
八、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根据**秋****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