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宁蒗县宁地2023-14号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宁蒗县宁地2023-14号地块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对“宁蒗县宁地2023-14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委托****对本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的通知》等技术导则和规范,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进行污染识别,三种方式相互印证、总结,并对土壤、地下水影响以及根据地块地层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编制了《宁蒗县宁地2023-1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地块名称:宁蒗县宁地2023-14号地块
2.地块位置:宁****社区
3.四至范围:四至范围:地块东面与宁蒗河河滨走廊绿化带接壤,南面与石场沟接壤,西面与泸沽湖大道接壤,北面与空地接壤,由62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面积为12009.00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0099,北纬27.****7409;正门坐标东经100.****3015,北纬27.****8701。
4.地块历史:根据卫星历史影像图以及人员访谈情况,调查地块2014年4月之前为农田,2014年4月至2020年4月,调查地块为建材市场;2020年4月至今为空地。2023年8月23日,宁******局出让给****,做为开发“宁蒗县水岸家园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历史上未有工业企业或开展过生产制造等生产性活动,调查地块土地使用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历史上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能性很小。
二、调查结论
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和人员访谈结果,相邻地块企业历史上的经营活动不涉及生产性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历史上仅存在过建材市场;调查地块及周边不存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6+1”行业。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企业生产规模较小,产生污染物种类单一。调查区域主导风向为偏南风,大气污染物总体自南向北迁移,调查地块上风向大型工业企业存在,因此,相邻地块污染物通过风力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调查过程中,在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基础上进行地块的污染识别,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三种方式相互印证,确定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使用过程中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可能性很小,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污染物迁移至调查地块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利用过程中均无可能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也无受生产活动影响的可能。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宁蒗县宁地2023-14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联系人:姚总 电话:139****6115
邮箱:****@qq.com
2.编制单位:****
联系人:普经理 电话:139****5227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