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卡口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交警卡口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包号:01
包号:
项目名称:**县交警卡口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元
采购需求:**县交警卡口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采购清单为:生态一体化抓拍单元7台、25mm定焦镜头7个、四合一生态补光灯7台、LED补光灯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天内完**装调试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 2024年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1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二楼会****经济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1、2、3均需加盖各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县凡河镇红光村
联系方式:139****0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华夏俪景西1-221房号
联系方式:138****7682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 **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
账号:010********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9****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