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场一分场 | ||
项目法人 | 赵尚森 | 项目地址 | ****农场一分场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市****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 |
交易平台 | ****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4-05-17 09:50:00.0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场一分场”(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条款号 | 原文 | 修改为 |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 |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款支付不含暂列金额): (1)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齐备移交发包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结算经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2)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质量保证金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 (3)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17.4质量保证金 |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款支付不含暂列金额): (1)进度款每月按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齐备移交发包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结算经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2)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质量保证金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 (3)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17.4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债,工程款项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策的规定,通过财政渠道及时拨付,建设单位积极配合。 |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 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类似工程业绩指签约单项合同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或农田水利类工程的施工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及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类似工程业绩指签约单项合同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或农田水利类工程的施工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及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注: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2.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 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类似工程业绩指签约单项合同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或农田水利类工程的施工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及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类似工程业绩指签约单项合同价14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或农田水利类工程的施工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材料或工程竣工验收材料及投标人应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注: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1重要提示 | 4、根据市****管理局、****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市**局、****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局、****中心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市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袦问题的实施方案》(铜公管[2024]18号)要求,严查串通投标、挂靠投标,从严打击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 | 删除 |
2.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