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音乐:声乐2人。
二、报名条件
1.2024届具有******初中学校九年级****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学校九年级****初中毕业生。(外省户籍要连续三年在我市就读才能报考我校。)
2.身**求:声乐特长生,五官端正,表演类男生1.65米及以上,女1.58米及以上。
3.年龄要求:所有特长生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曾获得市级前四名或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荣誉的学生报考年龄可放宽至2007年1月(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20日至5月23日按进行扫码报名,5月24日到校提交材料(家长可代交)。特长生报名表(附件一)及承诺书(附件七、八)学生可自己下载填写,并在承诺书签名处按指模。
2.所需材料
(1) 1张两寸照片及特长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提交中考报****学校打印)。
3.特别说明
1.测试时间
2024年5月25日上午8:00
2.地点
(1)音乐(声乐):我校指定教室
(届时请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在考场报到,并做好测试准备。)
3.声乐测试内容
A.演唱;B.视唱(评分细则见附件四)
五、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特长生,其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必须为C等级及以上。
2.凡参加了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并经公示合格入围的考生视为填报了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在我校所属录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录规则先于统招生投档录取。
3.特长生测试结束后,学校将特长生测试成绩在我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4.特长生的录取,文化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不低于中考满分的40%,按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分数相同的,文化科成绩比对按照**省中招办比对方法进行录取。
5.凡是录取为我校特长生的学生,必须接受我校特长生的管理(以特长生分数录取进来的学生不得调剂为正取生)。
附件一:****2024年秋高一特长生报名表
附件二:****2024年秋高一特长生报名统计表
附件三:美术评分细则
附件四:2024年自主招生声乐特长生专业考试办法及评标准
附件五:田径评分细则
附件六:足球评分细则
附件七:****体育特长生招生术科考试考生身体健康承诺书
附件八:****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附件一
****2024年秋高一特长生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身 高 | 民 族 | 2 寸 照 片 | |||||
学籍号 | ||||||||||
身份证号 | ||||||||||
中考准考证号 | 报考专业 | |||||||||
毕业学校 | 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
父母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
父亲 | ||||||||||
母亲 | ||||||||||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情况(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获奖时间 | 获奖名次 | 获奖内容 | 备注 |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2024年自主招生声乐特长生专业考试办法及评标准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方法
(一)考试科目设置
演唱(声乐类)、视唱。
(二)计分方法
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唱90分;视唱10分。
各科目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分;考生总成绩=演唱×90%+视唱成绩×10%。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演唱(声乐类)
1.考查目标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曲目,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语言、歌唱状态和音乐的表现能力等;
2.考试内容与方式
演唱歌曲一首
3.考试要求
(1)开考前按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到考点抽取考号,按顺序参加面试。
(2)考生自己选择歌曲备考,美声、民族或通俗不限;
(3)考试时自报曲目名称,只报考号,不得透漏姓名等信息。
(4)考试时考生必须背谱演唱,伴奏音乐格式统一为mp3,报名时必须交伴奏音乐,考试时由考点统一播放伴奏。
(5)考生着装需得体**,对是否着演出服不做要求。可淡妆,不可浓妆。
4.评分标准
(1)A等(90-100分)
声音条件好,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咙松弛,喉位稳定,有气息支撑。音准好、节奏准确、吐字清晰,演唱作品程度较难,能准确地掌握作品的风格,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形象气质佳。
(2)B等(80-89分)
声音条件较好,音质纯净。有较好的发声方法,喉咙松弛,喉位稳定,有气息支撑。音准、节奏无误,吐字清楚,演唱作品程度较难,能较准确地掌握作品的风格,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形象气质佳。
(3)C等(70-79分)
声音条件一般,接受过科学发声训练。无发声障碍问题,喉咙较松弛,喉位较稳定,有一定的气息支撑。演唱作品完整,音准、节奏较准确,吐字较清楚,能演唱中等难度的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形象较佳。
(4)D等(60—69分)
自然嗓音条件尚可,演唱方法基本正确。音准、节奏、吐字尚可,能演唱难度较小的作品并基本掌握作品的风格,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形象气质一般。
(5)E等(59分以下)
自然嗓音条件较差,演唱方法不正确,演唱作品不完整。音准差、节奏不准确、吐字不清楚。作品风格把握较差,表现力一般,曲目难度一般。
(二)视唱
1.考查目标
考查考生的读谱能力、乐谱内容理解能力、音乐表现力等。
2.考试内容与方式
8个小节简谱单声部旋律,现场抽题视唱。
3.考试范围
C自然大、小调,2/4、3/4等拍子;音域为b-e2以内。
4.考试要求
(1)考试时,向评委报所抽题号,不得泄露个人姓名信息;
(2)考生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5.评分标准
(1)A等(90-100分)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秀。
(2)B等(80-89分)
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良好。
(3)C等(70-79分)
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
(4)D等(60—69分)
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
(5)E等(59分以下)
音准、节奏不正确的,视唱不完整;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附件八
根据我省中招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经公示合格入围的考生视同为填报了该校自主招生志愿,在该校所属录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录规则先于统招生投档录取。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这部分考生的志愿将被自动设****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许考生再修改或取消该自主招生志愿。
本人承诺自愿报考****自主招生考试,若入围则视同为填报了****自主招生志愿,****可按普通高中招录规则先于统招生投档录取我。
本人承诺在我市第一批次,即5月25日的自主招生考试中,仅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若在5月25日(第****学校的考试,则同意****招办取消我第一批次的自主招生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