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21
为全面、真实和准确地反映我校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弘**南林精神,珍藏校友共同记忆,学校决定**校史馆,目前急需丰富馆藏文物史料,特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反映我校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实物、图片、文献及声像等文物史料。现将征集办法告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学校发展各时期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文献和有高度社会影响的人物及事件的文献史料等;对当时国家社会发展产生过较大影响的有关事迹的文物史料(含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1.反映学校各时期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中形成的史实记录材料。
2.学校各时期制发的具有意义的印刷品与实物:一是各时期使用过的校徽、纪念章、袖套、袖章等实物和照片;二是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关证件(如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饭菜票等)的实物和照片;三是历届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毕业生派遣证、自荐书、毕业合影照、同学录、纪念册及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四是在以上三项未包括在内的其他证件类物品等。
3.各时期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照片、实物等;各时期师生员工参加校内外教学、科研、文体、生产、实习及生活的照片和实物等;师生员工及校友撰写的反映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情景的文字类材料。
4.与党和国家领导人、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合影照片及其讲话稿、录音带、录像带等;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等。
5.与国内外机构、高等学校、各界人士和校友交流**的资料、实物、照片等。
6.****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学者的个人照片、聘书、证书及获奖材料等重要文档的原件和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等实物和照片。
7.校友赠送的各类具有保存与展出价值的实物等;校友个人编著创作的重要作品,包括校友自传、绘画、书法、篆刻、雕塑等作品。
8.其他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文物与史料。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者,我馆颁发捐赠证书以资表彰。捐赠物品永久保存在校史馆。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文物史料,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经许可复制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3.出让购买。对愿意将珍贵文物史料(需权威鉴定)出让给我馆的,可直接与校史馆建设工作专班联系沟通。在遵循自愿公**则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并经校史馆****学校批准后予以购买。
4.口述记录。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文字类材料,可采取纸质或电子方式寄送到校史馆建设工作专班。对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的,校史馆建设工作专班可派人协助整理收集。
三、保管、使用与权益维护
1.凡接受捐赠、购买、复制的文物史料,校史馆将按照国****学校的有关规定管理和利用。如需公开展出,应注明资料来源及捐赠人。
2.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的,校史馆将给其颁发收藏证书。对所提供的文物史料,捐赠者可优先、无偿使用,并享有优先利用校史馆已开放档案的权利。
3.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校史馆将依法给予妥善保护。有特殊要求的,校史馆按有利于国家、社会及个人的原则并遵照要求保管使用。
4.凡寄存校史馆的文物史料,均按协议规定的范围予以保管利用。
5.有馆藏价值且不愿捐赠的,经所有人许可,由校史馆复制保管,原件退还本人。
四、征集要求
1.征集年限:不限。
2.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征集,长期有效。
3.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实物及图片的,需附简明文字说明(含时间、地点、事由、背景、姓名及职务等)。
4.移交办法:一经校史馆建设工作专班确认可以收藏的物品及资料,提供者可采取邮寄、邮件和直接移交等方式移交校史馆建设工作专班。有特殊情况和要求,校史馆建设工作专班可派专人上门收集。
5.联系方式:校史馆建设工作专班将分类明确联系人。
文字图片资料联系人:张胜利(158****1903,邮箱:****@Foxmail.com);
文物实物联系人:倪黎(0731—****3096,邮箱:xsgww@csuft.****.cn);
校内离退休人员联系人:凌建卓(0731—****1188,邮箱:****@126.com)。
五、**校史馆捐赠通道
1.线上捐赠:扫描线上捐赠平台二维码(附后),或登录https://m.shanyuanfoundation.com/syweal/detail?project_id=835 channel=114********7881600 fm=,可直接捐赠。
本项目线上捐赠,****基金会**“****基金会”依托“中银公益”平台联合发起的,在转账前请确认是通过“中银公益”进行捐赠。请务必填写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通讯地址。
2.中银公益小程序:微信搜索“中银公益小程序”,进入中银公益平台首页,点击“校园公益”,搜索“****校史馆建设计划”进行捐赠。
3.银行转账(线下捐赠)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省****教育基金会
****银行账号:596****64974,****银行:中国银行****路支行,联系地址:****崇德楼215****秘书处)。
个人或单位(集体)捐赠,请务必在汇款时,注明“校史馆建设基金”字样,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如: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
4.联系方式:****中心、****秘书处:张仕吉(0731-****3090),洪晶波、杜莉娟(0731-****3982);****秘书处:张仕吉,李冰(0731-****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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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