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师生视频录制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田寮小学师生视频录制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学校师生课堂视频录制地顺利举行,有效的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兴趣,现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公司的专业性、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选定1****小学提供师生视频录制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具体情况提供专业摄像机、专业摄影师,数量以实际约定为准。 2.可提供教师优秀课例、学生课本剧、学生比赛节目、学校主题节日活动、年度教师人物、党建宣传片等录制及学生毕业照、校园摄影等; 3.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晰; 4.提供视频后期剪辑制作; 5.按次支付,每次具体金额按项目要求约定为准;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目预算金额:具体金额按时长和次数计算,全年总金额不超90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光****社区内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2255 传真: /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4年5月21日 |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