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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闽江流域(黄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黄政〔2024〕8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江流域(黄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302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黄田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分三个子项目建设,各子项目规模如下:
(一)水环境综合治理:1.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农业污水排放管道6000米;提升****处理厂配套设施,改造面积2650平方米;**3.5公里沿岸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含:排水主管、接户管道、提升泵等)。2.工业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库****处理厂配套设施、处理工艺、排水管及排水口,改造面积8408平方米;修复长850米的沟渠。3.河道岸线治理:养殖网箱清退治理105600平方米,清理江漂垃圾;修复生态护岸4225米;沿江挡墙护岸修复2700米;清**底淤泥88000立方米。4.水环境管控工程:****中心原建筑改造200平方米,布设20处24小时在线监控点;添置水环境监控信息控制平台。
(二)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马蹄笋加工下脚料收集、加工、****中心原建筑改造1000平方米;****治理站原建筑改造500平方米。
(三)闽江沿岸人居环境提升:渔船停泊点水域环境提升工程,涉及9****社区);沿江建筑外环境改造治理7500平方米;沿江栈道与观景台改造提升工程12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27314.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352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91.77万元,基本预备费1300.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政府配套。
六、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