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三合里33门101房产
**市**区三合里33门101房产
GR2024TJ****717
挂牌价: 395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5-22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6-04
房产类
资产类别
**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李鹏
联系电话: ****2156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2150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110********525 |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316****00027 |
**市**区三合里33门101房产 |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区 | ||||||||
中****公司 | 评估基准日2023-10-31 | ||||||||
**** | 类型备案 | ||||||||
2024-05-08 | |||||||||
394.02 | 账面价值(万元)|||||||||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价,未考虑资产交易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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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否 | ||||||||||||||||||||||||||||||||||||||||||||||||||||||||||||||||||||||||||||||||||||||||||||||||||||||||||||
否 |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天****公司 | |||||||||||
**市**区**道38号4501 |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孙斌 | 成立日期1981-09-28 | ||||||||||
5,095万元(人民币) | |||||||||||
****公司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911********063645A | 经营规模中型 | ||||||||||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二手车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董事会决议 |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911********435398T | ||||||||||
**** | 批准日期2024-05-08 |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天****公司转让**区三合里33门-101房产的批复 北方国际资产【2024】6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2024-05-2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4-06-04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一次付清 | |||||||||||
网上支付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及《现场看房确认书》等相关书面受让登记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指定账户。现场看房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看房并签署《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孙杰 ;联系电话:138****4808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4、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产权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银行账户内的。7、受让方自行办理房产变更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8、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最终受让方承担,若项目协议成交,最终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格的3%向**产权缴纳交易服务费,若项目竞价成交最终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格的4%向**产权缴纳交易服务费。9、本项目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地产办理变更、过户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其余各项税费,按照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凡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10、该房产物业、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过户手续完成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过户手续完成之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
无 | |||||||||||
否 | |||||||||||
是 | |||||||||||
115 | |||||||||||
否 |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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