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改革局****改革局关于**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雷发改审批[2023]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省 ** **县 望丰乡 。 | |||||||||||||||
2.2 建设规模:对 3 处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3 处。黔东南州**县望丰乡乌的村 2.3.4.5 组大乌的滑坡治理点采取挡墙+护栏+格构梁+锚杆+截排水沟;**县望丰乡三角田村七、八组大冲滑坡治理点采取仰斜式护脚挡墙+格构梁+锚杆+截排水沟;**县望丰乡荣防村大寨组滑坡治理点采取仰斜式挡土墙+格构梁+监测墩+锚杆等措施 | |||||||||||||||
2.3 合同估算价:****600元。 | |||||||||||||||
2.4 计划工期:120天 。 | |||||||||||||||
2.5 标段划分:**县望丰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一标段)。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单位甲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11日 13时2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地址:**县丹江镇红屯堡红枫水岸大楼2楼 电话:0855-****330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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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1日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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