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1
项目名称 | **县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黔东南苗族侗族****经济开发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6111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杨颖 |
联系人 | 易兴荣 | 联系电话 | 193****3393 |
项目投资(万元) | 13833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8-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用地约36.82亩,建筑面积26111㎡(其中:业务用房2304㎡、拆解及回收利用车间23657㎡、消防池及水泵房150㎡)及配套设施;购置车辆拆解及回收成套设备大、小型车辆、新能源汽车拆解流水线各一条(包含:车辆举升翻转平台、汽车壳体压扁机、动力总成拆解平台、油液抽排装置、燃油排放凿孔系统、氟利昂回收装置、拆胎机、液压剪、履带式拆车钳、履带式旋转鹰嘴钳、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精拆解平台、油水分离器、汽车玻璃拆割装置、全自动洗车机、新能源动力蓄电池预处理设备等)。预计年拆解报废汽车7500辆。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施工期废气污染减缓措施后通过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整、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等排放至空气中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施工期废水污染减缓措施后通过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储存池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污水采取施工期废水污染减缓措施后通过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储存池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建筑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执行《城市监护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139号令),对于可以收回的(如废钢、铁等),****回收站;2、建筑垃圾应尽量综合利用;3、****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方能动工,划定弃料场具体位置、范围以及堆置要求,以确保弃土得到妥善处置;4、根据施工产生的渣土的量,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设施的堆放场地,分类管理;5、建筑废弃材料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余下部分应由施工方统****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6、施工现场禁止将生活垃圾乱丢乱放,任意倾倒,也不能混合在建筑垃圾中。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2、工地四周修建至少3米高的防护围墙;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4、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的工作频次,避免施工设备同时集中运行;5、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6、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7、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强噪声源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耳塞或耳罩。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减缓措施;二、施工期废水污染减缓措施;三、施工期噪声污染减缓措施;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等。 | ||
承诺:**** 杨颖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颖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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