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鑫贵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按照《**县鑫贵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公告》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鑫贵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采矿权于2024年05月21日****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
买受人名称:****
场所:**省**市**县庙坝镇民政村石牛岩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23MAC3DYGC54
二、成交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30。
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省**县鑫贵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普通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地理位置:**县庙坝镇黄草村境内。
开采标高:1050米至 620米。
**储量:1147万吨。
矿山生产规模:60万吨/年。
拟出让年限:13.7年。
面积:0.1041平方千米,**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l,****895.94,****7609.07
2,****909.70,****7731.00
3,****902.28,****7853.00
4,****702.27,****7971.73
5,****616.48,****8228.32
6,****549.53,****8227.42
7,****486.53,****8159.42
8,****551.66,****8047.41
9,****635.04,****7923.32
10,****669.85,****7824.59
11,****698.77,****7707.97
12,****699.93,****7609.21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一)成交价:1310万元(大写:壹仟叁佰壹拾万元整)。
(二)成交价缴纳时间、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事宜。
五、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
在成交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凭《成交确认书》到****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同时,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有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竞得人资格,同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反映情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楚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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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