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日用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日用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三、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日用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四、 采购需求:
1.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政府采购项目,参考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3. 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580,000.00元。
4.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6.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2) 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与线上获取。
七、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www.****.com/NewsDetail/****611.html中“点击获取文件登记表”下载。)
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5月21日起至2024年05月28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4栋1808室0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点击https://www.****.com/NewsDetail/****611.html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九、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
十二、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市**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4栋1808室01
十三、 联系事项
1. | 采购人 | : | **** |
地址 | : | **市**湖大道**路段1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刘小姐 | |
电话 | : | 0769-****8920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
地址 | : | **市**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4栋1808室0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黄先生 | |
电话 | : | 0769-****1456 |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http://www.****.com/。
2.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3.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