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展示通济堰古代水利工程悠久的历史、重要的科学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展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向
1.历史文物:有关通济堰历史文化的展品,包括陶器、瓷器、青铜器、玉器、石器、金银器、书画、丝织品、钱币、竹木牙雕、古籍善本等。
2.民俗器物:有关碧湖**古代人民生产、生活历史文化的民俗老物件,包括水利工具、农耕用具、日常生活用具等。
3.历史资料:有关通济堰相关的历史文化的实物资料、照片、典籍、音像制品和**区范围内农耕、生产、田地分配等相关的史料,具体数量依实际而定。
4.定向征集:晋元康六年纪年砖、清/民国版《**县志》线装本、周必大《周文忠公全集》卷二十二、《范公(成大)神道碑》、《宋史》卷一百九十二《范成大传》、民国《何氏宗谱》、民国《太师诚意伯刘**公集》卷八、清刘廷玑《在园杂志》、清雍正《处州府志》卷十一《王继祖传》、民国高鹏画像、1939年陈学武《**县通济圳水利工程经费**乡、河陈乡受益田亩摊派受益费收据》、民国**堰田登记册、民国三十一年《修郎奇**坝及坑墈费东堰业主派捐收据》、清**四年《通济会簿》。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展品捐赠给****展示中心,展品展出时将标明捐赠人姓名。对具有重要艺术价值、研究价值和科学价值的展品,可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自愿原则,****中心****小组对拟征集的展品进行鉴定,并按相关程序开展征集。
3.借展。在不改变展品所有权的前提上,对展品收藏单位(个人)的展品进行借展,借展条件由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应协议。
三、征集流程
本次展品征集工作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望广大市民和藏友积极参与,并提供相应的线索。展品须具有来源的合法性,具备与通济堰文化相关的传承性、故事性和代表性。
1.初步筛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展品照片、展品有关信息以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小组初步筛选后,选取其中符合展览需求的展品,纳入待征集展品清单并通知收藏单位(个人)。
2.现场对接。征集小组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现场对接,收藏单位(个人)将待征集展品送至指定地点,****小组核实后,确定征集方式(捐赠、购买、借展)。
①捐赠:现场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所捐赠的****展示中心永久收藏。
②购买:****小组或专家组现场鉴定展品,如符合征集要求,即与收藏单位(个人)洽谈意向价格,记录展品信息,拍摄展品照片,****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征集。如不符合征集要求,交由收藏单位(个人)自行带回。
③借展:双方达成借展意向,确定借展的时间和展品资料,签订借展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鼎
联系电话:0578-****505
联系邮箱:****@163.com
邮件主题请统一为“姓名+展品名称”,邮件正文请具体描述展品内容,并注明征集方式(捐赠、购买、借展)、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邮箱、QQ或微信等信息。如展品较多,可另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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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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