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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的批复
****住建局:
《****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概算审批的请示》(娄建呈〔2024〕12号)、****建设局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批复)(娄建行审〔2024〕3号)、****评审中心《****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审核报告》(娄政投评〔2024〕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101.77万元(概算总投资汇总表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334.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4.66万元,预备费372.89万元。
二、请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委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如因代建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现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该单位列入**信用信息网“黑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代建活动,同时由代建单位赔付相应超概投资。
四、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委将**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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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4日
附件
****中心**市政消火栓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汇总表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3334.22 |
1 | 消火栓工安装工程 | 2157.13 |
2 | 路面拆除及恢复工程 | 1157.09 |
3 | 管道土石方工程 | |
4 | 设备购置费 | 20.0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94.66 |
1 | 工程监理费 | 68.02 |
2 |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 4.00 |
3 | 工程设计费 | 83.02 |
4 | 工程勘察费 | 16.60 |
5 | 招标代理费 | 10.25 |
6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含大纲) | 6.00 |
7 | 全过程造价咨询费 | 45.35 |
8 |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费 | 13.34 |
9 | 水土保持费 | 5.00 |
10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33.34 |
11 | 工程保险费 | 10.00 |
12 | 项目代建费 | 99.26 |
13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0.48 |
三 | 预备费 | 372.89 |
1 | 基本预备费 | 186.44 |
2 | 价差预备费 | 186.44 |
四 | 概算总投资 | 4101.77 |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