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苏州林森净化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环境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1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9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三灶镇**市**区三灶镇金海岸生物医药园E栋厂房1、2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22年12月01日,租赁**市****公司位于**市**区三灶镇金海岸生物医药园E栋厂房1、2层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0021.88m2,建筑面积18701.26㎡。主要生产洁净板50万m2/年及金属结构门窗15000块/年。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评估意见,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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