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省集成电路产业园区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关于收回福****园区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城乡建设管理
时间:2024-05-21 16:24
******局:
你局《关于收回福****园区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晋自然资〔2024〕3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福****园区内2宗项目用地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附件)。
二、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中心与****、********办事处三方签订的《****中心收储合同》(晋土储收〔2024〕4号、晋土储收〔2024〕5号)约定执行。
三、****政府土地储备库,****中心按规定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待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具备供应条件后,纳入我市土地供应计划,由你局根据区域规划功能,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供地。
四、具体收回事项由你局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
此复。
附件:收回福****园区项目部分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表
****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收回福****园区项目部分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表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项目名称 | 土地 座落 | 土地 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用地 批文 | 批准面积(㎡) | 收回面积(㎡) | 收回合同 | 备注 |
1 | **** | 福****园区景观工程三期 | **街道 许坑社区 | 景观工程 | 划拨 | 晋政地〔2019〕320号 | 24635 | 2248 | 晋土储收〔2024〕4号 | 地块一 |
2 | **** | 福****园区景观工程二期 | **街道 许坑社区 | 景观工程 | 划拨 | 晋政地〔2019〕321号 | 36334 | 91 | 晋土储收〔2024〕5号 | 地块五 |
合计 |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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