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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 ||
2024-05-13 | ||
****分局 | ||
****分局 | ||
2024-05-13 | ||
关于拟作出《****鸿迈新能源内外饰件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鸿迈新能源内外饰件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分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电话:0564-****580
地 址:**县****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园区)南聚产业园E3#厂房
项目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民洲环境****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开发区****园区)南聚产业园E3#空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1231.78m2,年产汽车外饰件50万套,汽车内饰件1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危废暂存库废气和破碎、抛光粉尘。
破碎、抛光粉尘:破碎间密闭+破碎机密闭作业并设置管道抽风;抛光间密闭+侧吸集气罩收集,破碎粉尘和抛光粉尘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注塑、危废暂存库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危废库密闭,设置抽风换气,危废库收集后和注塑废气一并通过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标准要求,其中苯乙烯等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循环冷却水排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每三个月排放一次,排水直接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
生活污水依托南聚产业园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民主河。
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公司****处理厂接管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合理布局车间设备;生产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为50m2),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破碎、抛光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面积为15m2),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