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相关评审单位组织对《******集团****煤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15个方案进行了评审。依据“晋自然资发〔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通过的15个方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9日)。对公示内容和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厅提出书面意见。提出异议者,需以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351—****496
地址:**市望景路3******厅3303室
邮箱:****@163.com
附件:公示方案名单、文本及评审意见
******厅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公示方案名单
序号 | 方案名称 | 专家组意见 |
1 | ******集团****煤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2 | **省****集团****煤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3 | **省云****集团****公司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4 | **省孝****煤矿有限公司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5 | **省**区**********公司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6 | **省**县****公司**黄土岭铝矿铝土矿****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7 | **省**县万顺****公司铁矿**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8 | **省******公司铝土矿**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9 | **省****集团****公司五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10 | ******集团******公司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11 | **省**市******公司西曲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12 | **省**市******公司镇城底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13 | **省****集团****公司****煤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14 | **省云****集团有限公司马脊梁矿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
15 | ****煤矿集团****公司煤炭**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予以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