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和诺德自动化细胞实验平台项目
**诺和诺德自动化细胞实验平台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生命园路20号院4号楼4.4.28房间和4.4.30房间
公示时间:2024-05-21至2024-05-27
受理时间:2024-05-21
项目概况:**诺和****公司生物实验室扩建项目位于**区生命园路20号院4号楼2层,建筑面积1960m2,用于****实验室、****实验室、****实验室和办公室。动物实验室的实验规模为年用2000只鼠类,最大饲养量为820只鼠类。为找到可以改善胰岛细胞和脂肪细胞生物学功能的靶点,用于后续的药物研发和管线补充,**诺和****公司****学园****中心2#、3#楼及附属地下室工****研发中心)项****办公室,建设自动化细胞实验平台项目(即本项目),将用于大规模的靶点筛选。本项目位于**市**区生命园路20号院4号楼4.4.28房间和4.4.30房间,建筑面积160m2。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现有项目实验内容及实验规模保持不变。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不变。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诺和诺德自动化细胞实验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诺和****公司
联系人:王昊
联系电话:134****0658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98X5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