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南康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检察院12309****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 17: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42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泰康东大道2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0797-****4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段** 0797-****886 | ||
附件: | |||
附件1 | C008变更公告.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检察院12309****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成交公告
更正内容:1.原成交公告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当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 当50万<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275.000000 万元(人民币)。现变更为: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当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 当50万<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75万元(人民币)
更正日期:2024年5月21日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泰康东大道20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97-****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联系方式:段** 0797-****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79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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