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5-17
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答疑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项目经理业绩需满足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类似项目管理业绩(类似项目是指: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或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中的项目经理岗位,予以认可。除上述内容之外的,****委员会进行评定。
二、泥河镇2024年竹元村杨院组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最高投标限价 (控制价)、投标报价(评标价)签约合同价、最终决算价格等定义及相关约定。
1.勘察设计费用: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所有招标范围的初步设计深化(含优化)、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设计、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设计)及图纸审查、工程测绘及全过程相关评审等所有内容。设计合同采用“总价合同”计价方式,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7.28万元。投标人根据以上所有设计内容总价包干,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变更为:
1.勘察设计费用: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所有招标范围的初步设计深化(含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相关评审等所有内容。设计合同采用“总价合同”计价方式,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7.28万元。投标人根据以上所有设计内容总价包干,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注: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泥河镇政务区海神大道1号东北方向110米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551-****70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汤池路1号福地名都8楼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173****1175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