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园区首期建设项目电梯专业承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园区首期建设项目电梯专业承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园区首期建设项目电梯专业承包工程采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省黄****开发区丹霞路与银蝶**路**东北侧部分地块,烟****广场用地东侧,百川**侧,宗地编号为1928(平面界址为四至范围:**区间路,西至丹霞路,南至银蝶**路,北至百川路)。
2.5 建设规模:****园区总建设规划面积约228.34亩,首期项目建筑面积约137710 ㎡(其中:地上约104050㎡,地下约33660㎡),****中心建成后可部署约6000个机柜,总投资为24亿元,其中**工程费21.34亿元。
2.6 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估算投资额:约747万元。
2.7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其后报送深化图纸和材料样品供设计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审批确认;对于每台电梯,应在收到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备货、生产及运输到场工作;各单体满足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具备验收条件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及使用登记工作。
2.8 交货地点:**省黄****开发区丹霞路与银蝶**路**东北侧部分地块,中标人负责设备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含卸货及吊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应根据现场的运输和装卸条件,选择适当的运输工具将设备安全完好地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招标范围:****园区首期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数量为26台,中标人应根据供货要求、图纸、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的约定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供货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1 其他:无。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投标人若为非制造商时,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应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具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维修维护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
3.4投标人若为非制造商时,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所投品牌的电梯供货安装业绩。
备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的电梯品牌需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若电梯品牌发生更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需另行提供以下任意证明材料以证明满足以上评审要求:1)验收证明文件;2)政府有关部门(如住建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等)相关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截图;3)中标通知书;4)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6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如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0-2022年度的财务会****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则按照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投标人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有效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3)投标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上述第(1)项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第(2)项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第(3)项不良信用记录以且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index.html)中查询结果为准。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1)、(2)、(3)、(4)项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28日下午17:00。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下载。
4.3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
(2)**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cn);
(3)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
(4)中国银联采购门户(网址:http://supplier.****.com)。
招 标 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省黄****开发区梅林大道59****科技城2号楼9楼
联 系 人:修晓北、李启秀、吴航凯
电 话:021-****2383/021-****4465
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陈苑、金奎、朱浩天
电 话:0551-****0261/****0267(188****2166)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ah-inter.com
7.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1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
下载地址:http://www.****.com/tools/BidderTools.rar,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www.****.com/tools/BidderHelp.rar。
8.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8.3 投标人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0164。
8.4特别说明:根据中国银联采购管理要求,所有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应登陆中国银联采购门户http://supplier.****.com申请注册(已注册的除外),具体要求参见网站公告。
招标人:****、****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