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一****公司水泥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一****公司水泥询比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公司及**一****公司水泥询比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水泥。
1.4交货地点:**市区、环都市圈项目范围内,其余周边地区另行约定。
1.5采购水泥数量:预计70万吨(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有效期范围内使用数量为准)。
1.6服务范围:****集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集团有战略**关系的其他企业。
1.7各种水泥价格:P.O 42.5散装水泥基础价限价:350元/吨,其他种类、型号水泥价格以前述散装水泥基础价为基础进行计算,其中: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4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20元/吨;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40元/吨;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3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20元/吨;散装普通硅酸盐5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80元/吨;袋装普通硅酸盐52.5结算价计算方式为:基础价格+100元/吨;各型号缓凝水泥与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相同。
注:1.意向供应商所报P.O 42.5散装水泥基础价不得超过该限价,超过该限价的按照废标处理。
2. 前述所有价格均含运费、含装卸费、含13%增值税,其中袋装水泥不包含现场卸车费用。
1.8 价格调整方式: 中标价格浮动±10%(包括10%)以内不予调差,如价格浮动超过±10%,申请变动方需提供相应凭据(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时期、同一片区的市场最新成交价格(需提供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以充分证明目前市场真实成交价格))证明调整时期最低价格,另一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毕,双方确认无异议的,按照确定的价格调整方式调整结算价格。
价格调整方式:价格调整额度=评审当日市场主力供应商到场平均价-中标基础价,且价格调整额度一经确定不再调整,申请价格调整时的最终结算价格=市场主力供应商平均价-价格调整额度。
价格调整举例:如中标价格为340元/吨,即水泥实际市场价格浮动±10%(即浮动超过(不含等于)34元)时,启动调价程序。假设评审当日市场主力供应商到场平均价380元,则价格调整额度=380-340=40元/吨。假设当期水泥价格为420元/吨,则当期结算价格为420-40=380元/吨。
注:以上价格假设数据是为便于理解而做出的假设,不具备任何参考意义。
1.9 **期限:2024.6.1-2026.****.31(实际**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约2.45亿元。采购人付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
四、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需求发货,每次发货前采购人预付全部货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意向供应商需为水泥生产企业或与水泥生****集团公司或存在股权关系且经水泥生产企业授权参与****公司;
5.4 水泥生产****基地,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且熟料生产线应不低于1条、粉磨生产线不低于2条,以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明的熟料生产线条数及粉磨生产线条数为准;
5.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5.6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意向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报名及询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19:30至2024年05月24日09:00(**时间)。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意向供应商需为水泥生产企业或与水泥生****集团公司或存在股权关系且经水泥生产企业授权参与****公司,销售公司可在提供营业执照、生产企业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及与生****集团公司或存在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后,提供生产企业的资料参与报名及评审。
6.1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6.2询比采购文件费缴纳事宜:
询比采购文件购买金额以及形式: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圆整(形式:电汇),文件费售后不退。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须公对公缴纳)
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公司**哈西支行
账 号:211********000295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采购文件费)。请在购买采购文件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形式:转账、保函和担保)。
7.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时间)。
7.3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广场支行
账号:990********77733
注意事项:
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留存好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7.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退回。
八、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审: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时止。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也为开标地点):****岗区华山路龙创新世纪B座20层开标室。
8.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4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05月24日09时30分,****岗区华山路龙创新世纪B座20层评标室。
8.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除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可编辑Word版本以及签字盖章齐全的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评标: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一、其他说明:
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询比采购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如有效供应商不足,经采购人允许后,可直接转为单源直采进行评审。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司及**一****公司
地 址:**省****岗区龙创﹒新世纪B座20层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50****10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经纬十**街50-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5559-816;130****0006
电子邮件:****@163.com